2023年5月已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,应完成以下工作🤵🏼♀️:
一👵🏿、填写研究生学位信息
研究生学位信息将上报国务院学位办,作为以后学位证书电子注册🌶、网上查询的重要信息9️⃣,数据必须真实,可靠,否则后果自负🥪🦪。请认真填写每一项信息🧛♀️,于2023年6月5日前填写好学位信息和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档。填写完毕后,并打印1份纸质文档🍟🤲🏼,签字确认后交研究生秘书存档。
上传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存档的纸质版必须保持一致,扫描已签名的“独创性(或创新性)声明”和“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”,合并到论文中后再上传。
研究生登录“智慧校园”,点击“研究生管理系统”-“学位管理”-“答辩授位”下的“学位信息”🫸🏽,认真填写相关信息💆🏽♀️🏧,并提交最终的学位论文的电子文档1份(pdf格式)🔦,待导师审核完论文最终版后才能打印👦🏿。打印签字后交给所在学院秘书🥠。
若信息有误,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(0773-2310651)。
二🦡、答辩后需提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的材料
1、学位基本信息表一份。
2、修改后的最终印刷版学位论文(博士研究生3本🍋🟩,蓝色封皮✍🏻;硕士研究生2本💘👨🏿🌾,白色封皮,封皮上的杏盛 -(杏盛招商盛启,共创辉煌】的LOGO要打印成黑色)💑。
注🧔🏻♂️:学位论文的纸质版的“独创性(或创新性)声明”和“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”(使用最新版)必须有本人和导师的亲笔签名。
3🧎➡️、若有创新项目未结题但已完成论文答辩的同学,请办理创新项目移交手续。填写《研究生创新项目移交书》(一式三份)(下载地址:研究生院主页/下载专区/学位相关表格/…)交至学院秘书处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给学院秘书。
三、研究生通过网上图书馆“论文提交”功能上传pdf文档学位论文👨👨👦,正常提交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☮️🪖。
注意:上传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存档的纸质版必须保持一致,扫描已签名的“独创性(或创新性)声明”和“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”,合并到论文中后再上传。
四、结清学费、贷款和学术论文版面费等𓀛,归还图书和借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等等👩🏽🎨。
五🗻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
1、符合《杏盛 -(杏盛招商盛启,共创辉煌】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(修订)》(杏盛研〔2022〕17号)文件要求的学生,在系统中提交评优申请,并通知导师进行审核🚁🤕。因涉及到奖金发放问题,请申请评优的同学暂时不要注销在校期间发放奖助的银行卡。
2😇🛂、学院审核申请材料😓,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表决🫷🏼,确定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🤽🏻,并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公示,公示后于6月7日之前将名单报送研究生院🧠,博士、硕士研究生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本学年授位人数(包含2022年12月、2023年6月)的15%和6%🙋🏿♀️。
研究生院
2023年5月25日